如何界定公司专利所有权归属?
1.职务发明:员工在职期间为完成本职工作或执行单位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其专利权应归属于单位,除非单位与发明人之间有特别约定。
2.非职务发明:员工在非工作时间、未利用公司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则视为非职务发明,专利权归个人所有。
3.合同约定:无论职务发明还是非职务发明,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明确专利权的归属,此类约定优先于法律规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公司专利并购中专利资产评估方法有哪些?
1.市场法基于市场上相似或可比专利的交易价格来估算目标专利的价值。这种方法要求存在活跃的专利交易市场和足够的可比数据。
【引用法条】
虽然没有直接具体的法条指明必须使用市场法,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法》)第四条规定了资产评估应遵循的原则,包括独立、客观、公正原则,这为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提供了指导框架。
2.成本法
成本法通过计算创造或重置专利的成本(包括研发成本、法律注册费用等)并考虑折旧或溢价来评估专利价值。适用于难以找到市场参照物的情况。
《资产评估法》第五条要求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恰当选择评估方法,成本法作为一种基本的评估方法,在没有更合适方法时可被考虑。
3.收益法
收益法着眼于专利未来可能带来的经济收益,通过预测专利实施后的现金流并进行折现来确定当前价值。适合于具有明确盈利前景的专利。
《资产评估法》强调评估应考虑资产的未来效益,收益法直接呼应了这一要求,尽管未直接提及“收益法”,但其原则支持采用考虑未来收益的评估方式。
4.侵权损失法/许可费节省法
这两种方法侧重于专利潜在的法律保护价值,前者估算如果专利被侵犯可能造成的损失,后者则是基于专利许可可能节省的费用。适用于评估专利作为防御或进攻性法律工具的价值。
虽然没有直接的法条指定这些方法,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第十条关于专利实施许可的规定,以及第七十一条关于侵犯专利权的赔偿,间接支持了从专利的法律保护角度进行价值评估。
界定公司专利所有权归属的关键在于明确发明创造是否属于职务发明,以及是否有合同对专利权归属做出特别约定。实践中,建议企业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与员工明确约定发明创造的权属问题,以避免潜在的产权纠纷,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同时,对于个人发明者而言,清晰了解自身发明创造的性质,适时与单位沟通并签订书面协议,也是保护自己权益的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