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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信息披露义务在民事诉讼中的责任认定为何?

2024年3月25日  广州公司治理律师   http://www.580gsls.com/
导读:在民事诉讼中,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责任认定主要涉及到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消除影响以及可能的惩罚性赔偿等。这种责任源于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或交易过程中未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充分、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相关信息,导致对方遭受损失。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在民事诉讼中的责任认定为何?

我国《民法典》规定了诚实信用原则,其中包含了信息披露义务的要求。当一方在交易中违反此义务,导致另一方做出错误判断或者蒙受损失时,根据《侵权责任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可认定其构成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可能被视为欺诈,应承担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责任(《民法典》第118条、第509条)。同时,在证券法领域,上市公司及相关人员违反信息披露义务,可能需要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证券法》第69条)。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条(诚实信用原则)、第118条(违约损害赔偿)、第509条(合同履行的附随义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相关条款;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69条(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责任)。

资本证券转让的限制性条款有哪些法律依据?

资本证券转让的限制性条款主要源于我国对于金融市场尤其是证券市场的严格监管,旨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防止证券非法交易和不正当利益输送。这些限制性条款通常包括但不限于:对特定主体(如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等)的短线交易限制、限售期规定、信息披露要求、反收购条款、外资持股比例限制以及关联交易审查等。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该法第38条、47条对证券交易中的短线交易行为进行了禁止,并在第16、17章对上市公司的收购与重大资产重组中的证券转让做出了详尽的规定,涉及到限售期、信息披露等内容。同时,第120条对外资通过证券交易所持有境内公司股份的比例进行了规定。

2.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此规定明确了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一定期限内对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减持比例、减持方式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是针对特定主体证券转让的主要限制性条款之一。

3. 《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该办法对外资战略投资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锁定期、信息披露等事项作了明确规定,是约束外资进行证券转让的重要法律依据。

4.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这两部规则也对上市公司证券转让设置了详细的操作规范和限制条件,包括但不限于限售股解禁、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持股比例等方面的限制。

以上法律法规共同构成了资本证券转让中各类限制性条款的法律基础。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在民事诉讼中的责任认定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为人可能面临多种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约赔偿、侵权赔偿甚至惩罚性赔偿等。无论是民事交易还是商事活动中,各方均应严格遵守信息披露义务,以确保交易公平、公正进行,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诚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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